今日聯合報有這樣一則新聞《病人離院自殺 家屬要醫院賠償》:
「莊先生路倒被送到醫院,清醒後沒有就醫意願、要求出院,因為沒有傷人或自己的疑慮,不符合強制就醫的條件,所以醫院讓他出院、搭計程車離去。哪知莊先生竟跳水塔自殺,再被送回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。莊先生家屬在議員張茂楠陪同下,出面舉行記者會指控醫院有疏失,聲稱若莊先生有三長兩短,將到醫院前抬棺抗議、追究責任。」
影片中議員張茂楠說:「醫院縱虎歸山,讓他出去,就是因為你的一小步,一失足才成千古恨,那時候如果有人跟著,緊緊跟著他,不讓他隨意進出,我想他就沒有機會去做傻事、去跳水塔自盡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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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不顧被醫療人員非議,為民喉舌,令人感動 |
我的心得是:
1. 會在急診前面載客的計程車司機請留心。如果莊先生在自己的計程車自殺成功,說不定家屬也會跟司機追究責任。所以務必和醫院人員做好交班,避免惹禍上身,更進一步可以多參加醫療倫理課程,增加自己的競爭力。
2. 身為記者需要有一定的專業素養,「昏迷指數只有一」不知道是哪聽來的,不懂就要問,至少也不要亂說,徒增受人質疑的麻煩,記者工作已經很辛苦了,難得遇到這種好差事,不要又搞砸了。
3. 剪接畫面的部分也可以再加強,家屬說要抬棺抗議的影片沒有放出來,竟然是由記者自己口述,若是引起公憤,難保到時沒人承認「抬棺抗議」出自自己之口。更何況就算要自己說也要放在影片前段或是寫在內文之中,這樣到影片都要結束才說出來,誰又有耐心聽到最後。如此的新聞內容是不可以被嗜血愛好者所接受的。
4. 因為醫療人員的人力不足,所以醫院無法大大方方擴建,導致病房不足,而讓病人常常都在急診等床或是接受非急性的治療。急診病人一但多起來,對精障朋友還有其他病友們都不是一件好事,可能因此醫院才會在觀察四小時後忍痛尊重病人意願而讓他出院。
5. 就算如家屬所願,把莊先生留在急診繼續觀察,勢必會造成對莊先生人權的侵犯,若是莊先生因此對醫院產生不滿,也可能會找議員出面提告,兩相衡量,醫院理所當然會主觀認定家屬比較理性,所以當然是尊重莊先生為先。
6. 議員一視同仁,為民喉舌,接受心情低落的家屬大吐苦水,也一併舉辦記者會,不論事實真相如何,我們至少看到他在螢光幕前的努力。謝謝議員用自己的名聲當擔保,引起醫界重視這樣的問題,台灣的醫療因為您的一小步將更加茁壯。如果有人跟著,緊緊跟著您,不讓您隨意進出,我想您就沒有機會去做傻事、去開記者會討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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