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」對許多人來說簡直就一團亂,到底這種被稱為毒澱粉的添加物影響有多大呢?筆者在此斷章取義一番,讓大家看看專家們的意見究竟有何不同。
官方說法
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》的網站《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》有提供《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Q&A》:
- 順丁烯二酸酐並未核准使用於食用化製澱粉。
- 順丁烯二酸的急毒性低,對於人類不具有生殖發育、基因等毒性,且亦無致癌性。
- 成人的每公斤體重每日耐受量(Tolerable Daily Intake, TDI)為0.5 mg(毫克),以60公斤的成人計算,每日耐受量為30 mg。假設產品中含順丁烯二酸濃度400 mg/kg(ppm),每日食用30公克產品估計,則每日所攝入順丁烯二酸量約12 mg。
相關單位進一步追查業者原料,在台南、新北市的協奇澱粉廠、怡和澱粉公司發現有問題的化製澱粉和地瓜粉,並依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,對2家公司,開罰3萬至15萬元罰款,據了解,此批有毒澱粉產品已有部份流入市面,衛生局將擴大追查「汙染」食品。
塑化劑事件已過兩年,食管法修正草案仍躺在立法院。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也很無奈,但表示,食管法已先對非法原料製造商加重罰則從六萬至六百萬元,並納入刑責,一旦有危害健康事實,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若業者使用未經許可的食品添加物,現行法規僅罰三萬至十五萬元。
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
- 在主管單位尚未釐清那些加工食品含順丁烯二酸的修飾澱粉之前,儘量只吃天然食物,不吃加工食品。
- 多喝水。許多腎毒性物質,多喝水往往可促進排除,減少腎傷害。足夠飲水的定義是維持尿液淡黃或無色。
- 每天可吃一點含甘氨酸(Glycine)的食物,如含明膠、雞胸肉、雞腳、豬皮等、或大豆類食物。在動物實驗上甘氨酸可解順丁烯二酸之腎毒性及降低尿毒上升,改善腎小管細胞因順丁烯二酸引起的缺氧傷害。
- 可將早上第一次尿液(可以塑膠袋收集),送尿液或試紙檢驗,如果沒糖份反應,則可安心,表示沒受順丁烯二酸毒害。如不安心,則可加驗血中尿毒(肌酸干, Cr) 看是否正常?如有任何異常,則看腎臟科醫師早期治療。
- 比這個30毫克多個10倍,多個20倍,就可能有急性毒害出現,急性的腎小管壞死,甚至於尿毒會上升。
- 超標經年累月的時候,我想可能十年以上就會有(洗腎)風險,就會變尿毒症,(腎臟病患者)本來他五年要洗腎,可能兩、三年。
過去建議腎臟病患吃的低蛋白食品,像是米粉、粄條、肉圓,卻接連被驗出含有順丁烯二酸,甚至就連米苔目、腸粉皮、西谷米這類低蛋白食品,他都不敢再推薦給病人吃了。
對於衛生署一再強調,順丁烯二酸屬於致命低毒性,請消費者不用擔心,林杰樑相當不以為。他認為,此化學添加物雖然吃不死人,卻是致病高毒性,尤其對於腎臟具有高毒性。
成大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主任李俊璋
- 不能把順丁烯二酸直接加在食物中。
- 食物容許的順丁烯二酸含量,是經過一系列的老鼠實驗,而人體對毒物的敏感度比老鼠高,才根據實驗數據訂出標準。因為這些含有順丁烯二酸的食物,不是每個人每天都會吃,動物實驗是以每天固定餵食來計算容許標準,實際上人並不會天天吃或定量吃,多數應該都能被人體代謝。
- 不認為會像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講的那麼嚴重。腎臟病有多重原因南部爆發毒澱粉事件和南部民眾洗腎比率高,兩者間不能畫上等號。
中國附醫毒物科洪東榮主任
一百公克(澱粉)裡面含有4千個ppm,60公斤的人大概要(吃下) 700毫克以上,一天裡面大概要吃到200塊(雞排)以上才可能會超過我們的限量,(順丁烯二酸酐)毒性很低。那它在我們胃裡會水解,水解會吸收一樣會代謝掉,所以它不會沈積在我們身體。
2012年公共衛生年會粉絲團
《關於毒澱粉事件》:
- 同樣是毒物科,腎臟科的專家,我不懂其他的人其證據在哪裡?如果沒有很明確的證據,擾亂國人的生活,那跟便當文有何差別?
- 眾多使用毒澱粉的食品店都是無辜的。他們如果有健康的專業知識,他們就是專家,也就不用去賣肉圓了。
- 不要再罵政府,不要再罵我們的衛生人員了。要知道,政府不是萬能的,衛生人員也不是先知,誰知道哪些東西會被添加到食品裡。
- 媒體中毒了,需要去洗腎。媒體公布發明製造方法的王老師,就是在進行媒體審判,而媒體憑什麼進行審判?
- 這無庸置疑地是件食品添加物的違規事件,希望主管機關與大家都定調到這裡,不要再無限上綱地擴大。
- 新聞都寫著你們專家說:吃雞排可能終身洗腎,不孕。當然,你可以說,我是說可能,不是說一定;可是,證據呢?有證據指出如此的結果嗎,會不孕嗎?或許日後科學更進步,研究證據可能指出會,那有需要現在來加油放火嗎?
- 媒體公布發明製造方法的王老師,就是在進行媒體審判,而媒體憑什麼進行審判?
- 消基會也沒盡責。
- 上游漏洞:工業原料未管控流向,衛生署、環保署、經濟部各管各
- 中游漏洞:食品添加物廠商登記不力
- 中下游漏洞:中盤商知道有問題卻未通報衛生機關和下游
- 衛生署經過半個月,終於承諾要管制化學原料進入食品,未來化工業者若將工業原料賣給食品廠商,必須負起連帶責任,只是化工業者和食品廠商會不會經由第三人仲介轉賣?由誰監督管理?恐怕仍是很大的問題。
- 此外,化製澱粉屬於食品添加物,衛生署強調,未來將強制登錄「食品添加物廠商」,以便追蹤流向。然而上述的食物鏈,6道關卡沒有一個是登記為食品添加物廠商;衛生署認定三進粉業只是「食品原料商」,因此,地方衛生局查緝時只注重衛生環境,甚少抽查原料,難以防止弊端。
- 上游漏洞多,檢驗證明又無法保證買到的是合法、健康的原料,恐怕難以抹除消費者疑慮;就算衛生署加重罰責,能否有效制止,也尚待觀察;根本之道還是建立完整的管理機制,確實追蹤食品流向,才能遏止類似事件一再重演。